来源: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心
发布时间: 2024-12-04 16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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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一定。依据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,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处理旅游投诉属行政调解,不具备法院的认定责任及强令赔偿的权利。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依法提出的和解方案,如果得不到双方认可,依《旅游投诉处理办法》第二十五条,2个月内终止调解,游客可向法院起诉。